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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前线咨讯:
肿瘤名医
  • 郑耕宇

    副主任医师

  • 专业特长:肿瘤靶向微创治疗、脑瘤局部免疫治疗
  • 简  介: 中华医学会会员
    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协作中心会员
    原解放军第421医院学科带头人
    军队科技进步奖获得者
    肿瘤立体定向微创外科专家

    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,医学学士学位。首批军队三甲医院学科带头人,先后在全军神经医学中心、全军功能和立体定向医学中心、全军显微外科中心进修学习。从事临床和科研工作二十余年,倡导肿瘤绿色治疗新理念。应用现代肿瘤微创、靶向、综合治疗新技术,结合中医中药,治疗肿瘤积累了丰富经验,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不增加病人治疗痛苦,充分保护病人免疫力,治肿瘤不伤身体,治疗肿瘤更轻松,受到广大患者尤其东南亚患者的欢迎。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,其突出业绩获军队科技进步奖,荣立军队三等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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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妹被查出肺癌遭辞退

01月 04日 12:30
  

  从镇江来宁打工的小玲(化名),在南京生活多年。凭着自己的聪慧和好学,很快成为民工打工族中的高薪白领。前年,劳累过度的小玲被查出患有晚期肺癌后,被单位无情地扫地出门。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的小玲,拖着病体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。

  患绝症被公司赶出门

  “我虽然不是南京人,但我最美好的年华都在南京度过”。小玲说,她是从2001年10月18日与南京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书,在公司从事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,每月工资5000元。由于小玲工作中的出色表现,公司对她很器重,无论在休假、福利、劳动保护等方面均让她与南京籍公司人员享受同等待遇。

  就在小玲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时,2006年1月,小玲突然感到身体不适,胸闷异常,浑身无力。经检查,小玲患有肺癌晚期,需立即住院治疗。2007年1月20日,公司在得知小玲的病情后,以小玲生病无法继续工作为由,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,公司正式停发了住院治疗的小玲工资,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和应享有的工资、福利待遇。没有了工资,医药费都付不起的小玲,选择了出院。

  拖着病体,小玲来到公司多次央求、交涉,希望公司能帮助自己渡过难关,但均被公司拒绝。2007年1月30日,无奈之下的小玲向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法援中心对小玲的遭遇十分同情,当天便指派南京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国、刘辉承办。

  拖病体维权讨得23万

  援助律师经过调查取证,认定南京某水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未支付小玲任何经济补偿金和应享有的工资、福利待遇,其行为严重违反《劳动法》等有关规定。2007年3月28日,援助律师代小玲向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,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裁决,维护小玲的合法权益。

  庭审中,针对南京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费用计算错误、企业经济困难、内部报销医疗费等意见,援助律师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政策,阐述自己的主张,坚持诉讼请求。近日,在栖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,小玲与南京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双方自愿达成协议,南京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小玲医疗费、病假工资、经济补偿金、医疗补助费共计23万元。如公司不按期履行协议,须另行支付小玲违约金1万元。拿到23万赔偿金后,小玲泪流满面,激动地表示:“这些钱是我救命钱,有了这些钱,我会坚强地活下去,以报答帮助过我的社会各界好心人。”

(编辑:刘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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