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《南方都市报》20060427号报的《癌症女子为夫征婚:想找个好人同他撑起这个家》的报道,心里产生了一种很复杂的感情。
有朋友说,这是爱极之所致,只有极爱一个人的时候,才会这么无私地为了对方着想,而不介意有其他女人介入他们的爱情。反倒主动让出,还替丈夫张罗。
而我并不这么觉得。是的,虽然这种爱看似很伟大,做这种决定确实要下很大的决心,可是作为一个妻子,也并没有权利代对方去征婚吧。如果丈夫都同意,没有任何问题,因为这是他们两个商议好的;但是在丈夫不同意,并没有这种想法的情况下,妻子做的事情就变成了一种对他人意志的强加,和一种伤害了。很明显的,这篇文章里面的男主人公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:“在得知妻子要为自己‘征婚’,丈夫更是伤心欲绝,为此夫妇俩有了结婚以来的第一次争吵。”——因为自己的美意,而使得丈夫“伤心欲绝”,岂不是好事办不成反成了凶手吗?在她自己的眼中,也许这是一种牺牲,一种爱,一种无私;但是在她丈夫的眼中,这反倒是一种自私,一种伤害。因为她并没有考虑过这么做对丈夫的影响,也没有考虑过这么做对丈夫的残忍。她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,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了丈夫的身上,自以为这是对的,抱着一种英雄主义,却弄巧成拙。难道这不也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吗?局限在自己的小世界里,以自己的眼光去判断别人,以为自己所想的就是别人应该认同的,而不是站在一个更大层面去看待这个世界,尊重他人的意志。岂知道对于她来说的美酒,正是对于他来说的毒药啊!
不仅仅是这位女士,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从自己的立场出发,自我感觉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和牺牲,却仍然于他人无益的事。这是多么愚蠢啊!
我想这位女子很懂得自己丈夫对她的一份心意——“他是个好男人,尽管我跟他在一起从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,但是我是幸福的,不管再苦再累,他总是首先护住的就是我,如果有来生,我还是愿意和他一起过。”作为一个懂得体恤丈夫心情的妻子,即使是最后的日子(也可能会被现代医院肿瘤科的医生治好呢),也不应该过于自作主张,操纵丈夫的生活,而是应该在一个很平等的角色里,继续一直以来对彼此的体恤和扶持。那么即使有一天提前走了,丈夫仍然有权利去决定自己往后的生活。独身也好,再娶也罢。即使再关心丈夫和孩子的幸福,也最好是提个建议,而不是激烈到要争吵,去要求对方应该怎么做。
就像舒婷的《致橡树》中写的一样,彼此是平等的,互相扶持依靠,体贴坦诚,却仍然不能失去彼此的独立的意志。我想,这也许才是婚姻所应该有的样子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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